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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增强节水意识,根据《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海港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唐发改价格﹝2021﹞149号)文件精神,海港开发区供水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新的水价从2021年6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希望广大用户予以监督。
 

海港开发区现行水价表
 

用水类型

基础水价
(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
(元/立方米)

入户收费居民用水

2.00

1.00

3.00

总表收费居民用水

1.70

1.00

2.70

执行居民生活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

2.20

1.00

3.20

其他用水

4.10

1.20

5.30

船舶用水

8.00

2.00

10.00

特种用水

16.00

2.00

18.00


 

海港开发区阶梯水价核收方法

 

1、普通居民用户分档水量和价格

分档

户年用水量

(立方米)

基础水价

(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

(元/立方米)

第一阶梯

0-120(含)

2.00

1.00

3.00

第二阶梯

120-180(含)

3.00

1.00

4.00

第三阶梯

180以上

6.00

1.00

7.00

2、物业抄表的趸售小区
按实际入住户数,按照阶梯水价核算水费
3、核收方法
    在一个核算周期内(日历年),每月水费需根据当月累计用水量对应的分档阶梯水价乘以当月用水量进行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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