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供水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2011-03-26 18:24:18 作者: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应急预案编号:SSYJGSC-2010-1
应急预案版本号:第1版
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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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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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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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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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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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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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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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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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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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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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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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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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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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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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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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4
1.1 编制目的┉┉┉┉┉┉┉┉┉┉┉┉┉┉┉┉┉┉┉┉┉┉┉┉┉┉┉┉┉┉4
1.2 工作原则┉┉┉┉┉┉┉┉┉┉┉┉┉┉┉┉┉┉┉┉┉┉┉┉┉┉┉┉┉┉4
1.3 编制依据┉┉┉┉┉┉┉┉┉┉┉┉┉┉┉┉┉┉┉┉┉┉┉┉┉┉┉┉┉┉5
1.4 危险性分析┉┉┉┉┉┉┉┉┉┉┉┉┉┉┉┉┉┉┉┉┉┉┉┉┉┉┉┉┉5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6
2.1 应急指挥中心┉┉┉┉┉┉┉┉┉┉┉┉┉┉┉┉┉┉┉┉┉┉┉┉┉┉┉┉6
2.1.1 应急指挥中心及职责┉┉┉┉┉┉┉┉┉┉┉┉┉┉┉┉┉┉┉┉┉┉┉┉┉6
2.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6
2.3 现场应急指挥部┉┉┉┉┉┉┉┉┉┉┉┉┉┉┉┉┉┉┉┉┉┉┉┉┉┉┉7
3. 预防和预警┉┉┉┉┉┉┉┉┉┉┉┉┉┉┉┉┉┉┉┉┉┉┉┉┉┉┉┉┉7
3.1 危险源监控┉┉┉┉┉┉┉┉┉┉┉┉┉┉┉┉┉┉┉┉┉┉┉┉┉┉┉┉┉7
3.2 事故报告与预警┉┉┉┉┉┉┉┉┉┉┉┉┉┉┉┉┉┉┉┉┉┉┉┉┉┉┉7
3.3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8
3.4 预测原则┉┉┉┉┉┉┉┉┉┉┉┉┉┉┉┉┉┉┉┉┉┉┉┉┉┉┉┉┉┉8
3.3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8
4. 应急响应┉┉┉┉┉┉┉┉┉┉┉┉┉┉┉┉┉┉┉┉┉┉┉┉┉┉┉┉┉┉9
4.1 现场处置┉┉┉┉┉┉┉┉┉┉┉┉┉┉┉┉┉┉┉┉┉┉┉┉┉┉┉┉┉┉9
4.2 信息报告与发布┉┉┉┉┉┉┉┉┉┉┉┉┉┉┉┉┉┉┉┉┉┉┉┉┉┉┉9
5. 应急结束┉┉┉┉┉┉┉┉┉┉┉┉┉┉┉┉┉┉┉┉┉┉┉┉┉┉┉┉┉┉9
6. 应急保障┉┉┉┉┉┉┉┉┉┉┉┉┉┉┉┉┉┉┉┉┉┉┉┉┉┉┉┉┉┉9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9
6.2 现场救援┉┉┉┉┉┉┉┉┉┉┉┉┉┉┉┉┉┉┉┉┉┉┉┉┉┉┉┉┉┉9
6.3 应急队伍保障┉┉┉┉┉┉┉┉┉┉┉┉┉┉┉┉┉┉┉┉┉┉┉┉┉┉┉┉9
6.4 现场警戒┉┉┉┉┉┉┉┉┉┉┉┉┉┉┉┉┉┉┉┉┉┉┉┉┉┉┉┉┉┉12
6.5 物资保障┉┉┉┉┉┉┉┉┉┉┉┉┉┉┉┉┉┉┉┉┉┉┉┉┉┉┉┉┉┉12
7. 附则┉┉┉┉┉┉┉┉┉┉┉┉┉┉┉┉┉┉┉┉┉┉┉┉┉┉┉┉┉┉┉┉12
7.1 培训和演练┉┉┉┉┉┉┉┉┉┉┉┉┉┉┉┉┉┉┉┉┉┉┉┉┉┉┉┉┉12
7.2 制定与解释┉┉┉┉┉┉┉┉┉┉┉┉┉┉┉┉┉┉┉┉┉┉┉┉┉┉┉┉┉13
8. 其它事项┉┉┉┉┉┉┉┉┉┉┉┉┉┉┉┉┉┉┉┉┉┉┉┉┉┉┉┉┉┉13
附件1┉┉┉┉┉┉┉┉┉┉┉┉┉┉┉┉┉┉┉┉┉┉┉┉┉┉┉┉┉┉┉14
附件2┉┉┉┉┉┉┉┉┉┉┉┉┉┉┉┉┉┉┉┉┉┉┉┉┉┉┉┉┉┉┉15
附件3┉┉┉┉┉┉┉┉┉┉┉┉┉┉┉┉┉┉┉┉┉┉┉┉┉┉┉┉┉┉┉16
附件4┉┉┉┉┉┉┉┉┉┉┉┉┉┉┉┉┉┉┉┉┉┉┉┉┉┉┉┉┉┉┉17
附件5┉┉┉┉┉┉┉┉┉┉┉┉┉┉┉┉┉┉┉┉┉┉┉┉┉┉┉┉┉┉┉18
附件6┉┉┉┉┉┉┉┉┉┉┉┉┉┉┉┉┉┉┉┉┉┉┉┉┉┉┉┉┉┉┉19
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海港供水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处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和各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千方百计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4 危险性分析
1.4.1 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处担负着海港开发区的淡水供应、水政水资源统一管理、供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等任务。现有员工71人,下设综合办公室、计财科、会里水源地管理站、供水科、工管科、收费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安装队8个职能科室。
供水工程水源地位于乐亭县毛庄乡境内,沿滦河布置。设计年供水能力1500万吨,水厂位于海港开发区境内,日供水能力4.1万吨,主管道输水流量0.5立方米/秒。主体工程包括:水源群井、支管网、主管道、水厂(含蓄水池、加压泵站)、变电站及输配电线路、管理站等。
1.4.2 危险性分析
根据危险源分布情况,事故类型主要包括:
(1)漏水事故:如供水主管道发生爆裂,可能造成路面坍塌、沉陷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接事故通知后,供水应急抢修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设备、材料在半小时内赶至现场,以最快速度恢复供水。
(2)用电事故:水源地高压输电线路与地面树木形成交叉,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接触,并导致火灾、电击伤人以及水源地掉电供水中断等事故。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与区调联系,启用备用低压配电系统并利用夜间用水低峰时进行停电检修。水厂二级泵站配电柜及配电线路应定期检修和按规程操作,否则可能会导致用电事故,并可能导致停水和造成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启用备用电源供应并组织抢修。
(3)水污染事故:当水源地井群保护区,京唐港供水一期工程输水主、支管线,海港开发区输配水管网受到污染,可能导致水源地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标准,从而影响水源地供水安全,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生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污染监测信息,积极组织实施水污染监测控制处理措施,落实上级部门指示。
(4)火灾事故:现场明火作业引发的火灾,现场电器线路、设备短路引发的火灾,办公场所明火或电路引发的火灾。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有效的开展力量调度、火场侦察、疏散救人、战斗展开、通讯联络等工作。确保灭火抢险战斗有条不紊地进行。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中心
海港供水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供水处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供水处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中心、供水处各职能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支持保障力量、相关单位应急机构及救援队伍等组成。
2.1.1应急指挥中心机构与职责
指 挥 长:供水处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供水处副主任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以上成员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供水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演练和总结。
(2)按季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3)组织、指挥协调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唐山市水务局和海港开发区有关部门求援,配合政府部门应急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建设。结合生产经营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形成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保障。
(5)做好稳定职工的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指挥长职责:
是单位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处应急救援任务的落实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监督执行。负责组织人员和资金,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准备、技术准备、车辆准备、物资准备等,保证供水安全。
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工作,按照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工作,及时了解分管部门应急救援情况,检查落实应急救援的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方案,并制定具体应急救援措施,保证分工范围内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对分管单位的应急救援负直接领导责任。
指挥部成员职责:
指挥部成员是所在部门辖区内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一切任务,主持编制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救援要求,把本部门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供水处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全面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电话2914908,为24小时应急值守。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协调所属各部门做好人员、车辆保障;
(2)随时掌握安全事故的发生情报;
(3)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是应急指挥中心的派出机构,设正、副总指挥和各专业小组,其成员主要由事故发生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应急指挥中心另行指派现场总指挥,当现场总指挥不能履行指挥职能时,由现场最高领导接替或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指派。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各工作小组,人员主要是由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机构及救援队伍的人员组成。
现场应急指挥部:
(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3)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
(4)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结束;
(5)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3 预防与预警
3.1 危险源监控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水厂加氯消毒使用的化学品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要求购买、运输、保管和使用,并严格落实海港公安分局的危险化学品审批备案制度,确保不泄漏。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评价出的事故后果危害程度分为三级:一级危害程序: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事故;二级危害程序: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其他性质严重事故;三级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他性质严重事故。
3.2 事故报告与预警
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任何事故
可能造成I级或II级安全事故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通知各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可能造成III级安全事故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达防范措施指令,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报告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一旦发生事故,根据安全事故的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3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情况由指挥中心主要领导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联系电话、报告人、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
3.4 预警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供水处综合办公室或向供水处领导直接报告,同时迅速报警,指挥中心领导要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2)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统一指挥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4)协调作战原则:供水处各部门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4应急响应
4.1 现场处置
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故部门应按照救人优先的原则,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如遇供水主管线爆裂时,工管科和安装队应急小分队立即出动关闭相应闸门,并马上封闭现场,立即通知办公室值班人员下达停水通知,防止过往人员、车辆发生事故。抢修分队要立即查明管线爆裂情况并迅速进行抢修,以减少受影响区域因停水造成的损失。
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研究部署抢救方案,上级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听从上级的统一指挥,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4.2 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部门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对外发布。
5 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基本结束后,指挥中心应立即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供水工作。事后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遇到紧急事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所有信息上报应急办公室并建立严密的联系网络。具体联络方式见附件1。
6.2 现场救援
事故发生部门必须保护现场,严密封锁周边危险区域,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6.3 应急队伍保障
下设各现场应急小组
(1)供水管网事故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随时待命,由主管工程的副主任负责。
主要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应急设施设备详见附录。
主要职责:
①供水主管道(毛庄-港口)设两名专职管道巡视人员,负责供水主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视检查。
②开发区供水管网设一名专职管道巡视人员,负责开发区内输配水管网和设施的巡视检查。
③如遇管网事故,保证在第一时间通知用户。
④接事故通知,应急抢修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设备、材料在半小时内赶至现场,以最快速度恢复供水。
(2)用电事故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随时待命,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负责。
主要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应急设施设备详见附录。
主要职责:
①设两组巡视人员轮换不间断巡视水源井群、二级泵站和高低压配电设施,确保供水安全。
②高压电器故障及时与区调度联系,确定故障原因,及时组织线路等设备的故障排除。
③二级泵站由于自然环境原因发生突然性事故停电,或某台运行机组发生事故损坏(如恒压变频供水系统发生报警或其他事故、电动机烧毁、电动机或离心泵易损件损坏等),启用备用电源供应并组织抢修。
④配电高压系统(如高压开关、熔断器、变压器等)发生故障,启用备用一套高压配电系统并组织查修。
⑤低压配电系统某部件发生故障而不能停电检修时,启用备用低压配电系统并利用夜间用水低峰时进行停电检修。
(3)火灾事故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随时待命,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负责。
主要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应急设施设备详见附录。
主要职责:
①处置火灾事故危险性大、专业性强,因此,需要有严密的组织,统一的指挥,明确的分工。
②要加强对现有车辆、设备的熟悉,加强各职能人员的消防业务理论学习,注重技、战术综合指挥能力的锻练。制定重点区域(部位)的保护措施和人员、财产疏散方案,及时有效的开展力量调度、火场侦察、疏散救人、战斗展开、通讯联络等工作。确保灭火抢险战斗有条不紊地进行。
③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开展火灾安全大排查,应急办公室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健全重特大火灾事故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积极落实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遇火灾可及时报警求助,火警可直接拨打119或110。
④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报告的内容为: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要情况,扑救情况,事故死亡人数(含失踪人数)、受伤人数(含中毒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4)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随时待命,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主要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应急设施设备详见附录。
主要职责:
①承接所辖范围内水污染事件报告,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污染监测信息,积极组织实施水污染监测控制处理措施,落实上级部门指示。一旦确认为重大污染事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
②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技术方案,以便能准确科学地指导对污染源进行处置,并对现场急救措施、污染范围、污染程度、污染发展趋势、事件的危害等进行判断预测,为现场决策指挥者提供依据。
③按照监测方案做好水质动态监测,将监测数据及时报告指挥部;对污染源进行调查,并做好水质动态分析预报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及上级部门提供水质情况,布置有关测验工作,出具测验报告,编写污染事故报告。
(5)后勤物资保障小组
保障小组随时待命,由办公室主任为组长。
主要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应急设施设备详见附录。
主要职责:
建立日常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数据库,了解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灭火设施等型号以及匹配用途。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
6.4现场警戒
现场警戒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群众和无关人员;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6.5 物资保障
按照海港供水处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径情况,对一些经常使用的管材、管径应作充足的准备,做到随用随到。如水泵、发电机、各类管件等机械设备,工管科、安装队、会里水源地管理站由专人负责定期维修、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见附件二。
7 附则
7.1 培训与演练
处应急办公室每年组织实施一次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输配水管网事故、水厂事故、会里水源地事故、火灾事故、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其它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可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进行应急演练。
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专家对演练工作进行评估,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改进和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7.2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海港供水处安全生产事故指挥中心制定,具体解释为海港供水处综合办公室。
8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海港供水处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并不断完善和充实。
(2)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供水处所属各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工作,如因畏缩不前或处置不当使事态进一步恶化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4)各部门都应结合本部门的情况成立相应的指挥中心并制定本部门的预案。
(5)此预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唐山市水务局备案。
(6)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单位名称: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处
发布日期: 二○一一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