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服务标准
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2022-10-12 14:19:52 作者: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供水服务水平,提升用户满意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语言、行为和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礼貌热情、办事高效。制定本标准。
一、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观念
自觉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倡导文明服务,做到礼貌接待用户,服务热情周到,态度诚恳友善,解答问题清楚明白。
二、职工行为标准
(一)落实首问责任制。用户来办理业务、来电反映情况或举报的,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我单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有问必答,礼貌热情,办事高效。
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相关承办科室。
办理事项不属于我单位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予以解释。
(二)工作时间自觉维护工作秩序,禁止喧哗,不得串岗闲聊。
(三)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三、语言服务标准
(一)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向服务对象办理电话通知等事项,态度要谦和,通话要口语化,简洁明了,通话完毕要记清接话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备存查。
(二)接听热线电话时,一般情况下应该保证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要坚持“请”字带头,“您”字领先,“再见”结尾。要主动报出自己的单位名称,规范使用“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位”、“麻烦您再重复一遍”、“请稍等”、“谢谢”等文明用语。
用户有诉求的,要详细记录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及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