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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值班制度

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2011-03-26 18:19:15 作者: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一、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机关办公区、供水服务区域内临时发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负责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协调会里管理站、供水科值班人员,掌握单位住宿人员的留宿情况。

  3.负责“三来”受理,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部门。

  
二、值班时间

  1.工作日值班

  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完成后离岗。

  2.节假日值班

  8:30前到岗,交接班完成后离岗。

  
三、相关要求

  1.行政值班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

  2.值班实行轮值制、领导带班制、双人双岗制、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中间不得脱岗、空岗。

  3.值班人员禁止私自换班。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要提前与相关领导做好沟通,并到办公室办理调班手续。

  4.值班期间遇到问题,一般性事项由值班人员协调处理;对重要事项把握不准的要请示有关领导后再予处理;遇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妥善处理。

  5.值班人员接待来访、接听电话或处理其他事项要态度谦和、语言规范、记录清楚、请示及时、处理迅速,办理结果要作记录。

  6.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7.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清洁。

  8.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完成后,前一班值班人员才能离岗。

  9.对脱岗、空岗和值班期间迟报、漏报、错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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