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
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2011-03-26 14:10:56 作者: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为切实做好供水工作,保障用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一切事故发生,特指定工管科为安全保卫机构,工管科科长为主管人员,并做如下规定:
1.按各负其责的原则,本单位工作人员对所辖水厂、管理站、管网、仪表材料等严加管理。
2.院内严禁烟火,防火用具要摆放有序,人人做到四懂四会,时刻牢记“火警110”。
3.严禁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入水厂、泵站、仓库,闲杂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请示领导、保卫干部后再做处理。
4.各科室人员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办公桌抽屉不准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出现问题自己负责。
5.对外来办事人员要到警卫室做好登记,非本单位值班人员,不经单位领导批准,一律不准留宿。
6.各类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按时交接,坚守岗位,并做好交接记录,要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种情况。
7.安全保卫人员、值班人员对水厂、泵房、仓库、各科室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排除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