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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供水处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2012-07-19 17:18:22 作者: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唐山市水务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从5月开始至10月底,在全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我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处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秩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水利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规定等情况。按照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2、结合供水处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情况;
3、供水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主要是高压供电设备、水泵机组、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状况。水质化验、加氯消毒,水质安全状况;
4、主要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由专人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氯化钠、盐酸等加氯消毒药品和试剂)的购买、运输、存储、管理工作;
4、推广使用先进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技术装备,配备监控设施和消防设施,确保劳动者防护用品符合作业环境的规定要求;
5、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严格按照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实战检验预案指导实践效果,结合演练结果实时修订应急预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四、实施步骤
各科室要按照供水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科室要结合本方案和日常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思想动员和安排部署,并将方案在5月20日前报综合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0日—9月30日):各科室要在即定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安全生产自查、互查活动,全面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要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专人督办;对普遍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切实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10月1日—10月9日):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小组将采取抽查、安全生产联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同时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整治不严厉等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总结提高和巩固阶段(10月10日—10月底):按照我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交流“打非治违”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巩固成果,并对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小组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年”等活动结合起来,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依法依规,严格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全面推进我处安全生产工作。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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